在古代,为何通奸者一定要浸猪笼?(图/新浪网/剧照) 浸猪笼,很多人都听过,就是把人塞到竹条扎成的笼子里,扔到水里,将其淹死。为了防止笼子没扎牢,避免人在求生之时,产生难以想像的爆发力而逃命,还要将人的手脚用铁索捆住,在笼子边上绑上石头,这一切,都为了致人于死。究竟是什么仇什么怨?必欲置人于死地呢?那就是通奸! 中国古代,对于通奸者如何处罚,其实都是有明文规定的。(图/新浪网/剧照) 中国古代,对于通奸者如何处罚,其实都是有明文规定的。如《尚书》里写到:「男女不与义交者,其刑宫」,也就是腐刑。从此句可见,被罚者是男人,其处罚的方式,为没收作案工具,这与其后的刑罚比起来,不可谓之不重。 到秦汉元明清,对于通奸者,一般是打板子。(图/新浪网/剧照) 到秦汉元明清,对于通奸者,一般是打板子,如清律规定,男女各打八十大板,有夫之妇与人通奸的,打九十;另有判刑,如汉朝董朝任济南太守时,与城阳王的女儿私通,便被判了三年。但是,既然法有明文,为何还会有浸猪笼这种私刑呢?原来,明清对于此类事件,是允许私刑的。 然则,允许是一回事,执不执行,又是一回事,毕竟,这是剥夺人的生命,若将他们送官,起码还有活路,古代通奸者,不都是乡里乡亲吗?用得著这么狠吗? 在古代,通奸鲜少报官,多半都是家族乡邻里之间,自行使用私刑。(图/新浪网/剧照) 不得不说,古代人真的觉得有其必要,这又是为何呢?一则,这是丑事,从古至今,这事若非法律有处罚,便是道德有谴责,不是什么好事,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家里出了丑事,都会觉得抬不起头来见人了,面子,有时远比里子更重要。 二则,男女之间的感情是排他的,而通奸,却把这种人之常情打破了,正所谓物伤其类,会不会想著,哪天这样的惨事也会不幸的落到自己头上,被戴绿帽呢? 古代认为丑事不外传。(图/新浪网/剧照) 又该如何破解?当然是用最强力的办法来进行吓阻。因而,除了当事者,许多人都会倾向于用最严厉的方法来羞辱,因此,在古代,通奸一事往往鲜少报官,多半都是家族乡邻里之间,自行使用私刑,长久以往,私刑就顺理成章了。 http://www.chinatimes.com/photo-app/20151007001839-26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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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KH71 发表于 7-10-2015 02:41 PM
中国封建社会往往如此。
liang_2002 发表于 8-10-2015 09:48 AM
優秀的五千年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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