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爽约色心起,一名色胆包天的大马男子,竟对陌生少妇劫财劫色,还在强奸前后三度拍摄少妇的照片,结果被判坐牢17年打24鞭! 据报道,被告钟家明(译音,27岁)来自马来西亚,案发时在新加坡一家西餐厅当厨房头手。 2013年3月8日,当侍应生的少妇凌晨1时15分下班后,搭的士回到巴耶利峇的组屋。被告当时刚被原本答应请他吃快餐的同居女友爽约,回家路上见少妇在组屋底层,观察周围没人后,因手头紧而决定抢劫。他脱下拖鞋,突然从少妇身后一手捂住她的嘴,一手殴打少妇颈肩,把她打晕。被告拿了少妇手中的手机,也脱下她的手表、耳环、项链和戒指,装进少妇的斜肩袋里。
被告在抱起少妇要脱下其斜肩袋时,和少妇有肢体接触,竟一时兴起,把她半抱半拖到组屋附近的草地,然后用手机拍她袒露的胸部,并伸手摸胸,随后更脱下少妇的裤子强奸了她! |
Ecor1 发表于 29-5-2015 12:23 AM
我比较好奇少妇的心理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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