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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泡童子尿引发陆港冲突 大陆网友向香港宣战

24-4-2014 04:17 PM| 发布者: 佳礼编辑 | 评论: 163|原作者: a64

摘要: 「你不撞我,我怎会揸你!」「小孩子要去洗手间,哪里有洗手间?周围都有,你可以去对面!」今日下午再有疑似内地旅客抱B当街大小便片段流出,片长达5分钟...
MK青年大戰強國人 短片網上瘋傳


「你不撞我,我怎會揸你!」「小孩子要去洗手間,哪裡有洗手間?周圍都有,你可以去對面!」今日下午再有疑似內地旅客抱B當街大小便片段流出,片長達5分鐘。片中操普通話的一家三口與數名港人青年,因內地童在街上便溺而發生推撞,其間內地夫婦想離開被阻,穿粉紅色上衣的內地婦則用嬰兒車撞向港青年,對方不滿大叫「你的嬰兒車撞到我的腳呀,有人報咗警啦,等警察嚟啦!」然後一手抓着嬰兒車不放。內地夫婦不甘示弱,用手拍打青年要他放開嬰兒車,又不停大聲詢問「你有沒有孩子?」

事發在本周二(15日),由於現場為旺角西洋菜南街,故引來大批市民圍觀。內地夫婦其間向途人解釋上址附近沒有洗手間,才選擇在街頭「解決」,不過有女途人不恥該對內地夫婦的所作所為,並破口大罵,直指旺角隨處也有廁所,不能以此作理由。

上載片段的網民稱,當時年約廿多歲的自由行女人抱住兒子,在旺角街頭大小二便,一名途經的港人青年用手機拍下情況,引來女子丈夫不滿,出手搶奪手機,幸被另一途經男子出手阻止,但卻遭該名內地婦用嬰兒車撞傷腿部。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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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網民向香港宣戰 揚言五一攜童來港隨地便溺】

「小孩隨處便溺」這種行為,繼續成為中國網絡熱話。有大陸網民揚言以孩子的「便便」作武器,準備五一向香港宣戰。

大陸網民「海角68號」昨晚在天涯社區上發表題為「向香港的文明宣戰」的帖子,表示會在五一勞動節假期帶同孩子到香港,並讓孩子隨處在街上小便,「看看有哪個笨蛋來照相」,並稱要讓香港人對這種隨處便溺的行為習慣成自然。「海角68號」又指大陸人就是香港人的爹娘,若果沒有他們,香港人的生活斷不能像現在的瀟灑。

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任何人士在公眾或無掩蔽的地方或其他不適當的地方大小便,可處罰款$500或監禁3個月。

全文︰http://www.passiontimes.hk/article/04-24-2014/14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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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kenny16031984 20-4-2014 09:21 PM
放上中国论坛给中国人民看,放来这里给我们看要证明什么?是不是要证明中国13亿人都没素质,要海外华人反中反到低,不能和中国人来往?楼主你的心态真不好,港毒,台毒,民运毒,马痴害毒都被你中完。唉。。。
引用 a64 20-4-2014 09:28 PM
kenny16031984 发表于 20-4-2014 01:21 PM
放上中国论坛给中国人民看,放来这里给我们看要证明什么?是不是要证明中国13亿人都没素质,要海外华人反中 ...

我只是分享新闻  包括各国家网友,不针对任何国家,,,这里是中港台版,就发这里咯   ,,至于说要证明什么,我不反对各位对号入座的权利
===请尊重我发帖的权利
本帖最后由 a64 于 20-4-2014 01:30 PM 编辑

引用 kenny16031984 20-4-2014 09:38 PM
a64 发表于 20-4-2014 09:28 PM
我只是分享新闻  包括各国家网友,不针对任何国家,,,这里是中港台版,就发这里咯   ,,至于 ...

又不见你粘些中国的正面新闻。要就正面与负面新闻一起粘上来,中国民间新闻不单全是负面的吧?顺便把香港,台湾,新加坡的负面新闻也粘上来。
引用 a64 20-4-2014 10:03 PM
kenny16031984 发表于 20-4-2014 01:38 PM
又不见你粘些中国的正面新闻。要就正面与负面新闻一起粘上来,中国民间新闻不单全是负面的吧?顺便把香港 ...

版主没有规定新闻需要分类为负面或者正面
===正面负面也是见仁见智
==请不要干涉本人发帖的内容!!我要发什么贴,是我的权利!请尊重!!
===我可没有强迫任何人,看我发贴!!不满意可以不看啊
引用 kenny16031984 20-4-2014 10:20 PM
a64 发表于 20-4-2014 10:03 PM
版主没有规定新闻需要分类为负面或者正面
===正面负面也是见仁见智
==请不要干涉本人发 ...

唉,你或你家人应该吃了中国很大的亏,所以才酱恨中国。算了,粘个够吧。

引用 a64 20-4-2014 11:25 PM
kenny16031984 发表于 20-4-2014 02:20 PM
唉,你或你家人应该吃了中国很大的亏,所以才酱恨中国。算了,粘个够吧。

不认同你的看法,不过尊重你发言的权利
引用 longbee 21-4-2014 08:23 PM
kenny16031984 发表于 20-4-2014 10:20 PM
唉,你或你家人应该吃了中国很大的亏,所以才酱恨中国。算了,粘个够吧。


你不用理它的!
它只不过是一个成功被政府与媒体洗脑罢了~
可惜咯!他所用的电脑与手机包括他上网的器材
以及家里的风扇与白灯泡,LED电视机,所有的音响器材,剩至他家的电插座与插头
都是中国人制造的!哈哈哈哈哈(#∩_∩#) 本帖最后由 longbee 于 21-4-2014 08:24 PM 编辑

引用 sanuyo 22-4-2014 08:09 AM
其实,这事我觉得香港人有些过激了。

以下是微博上的新闻和部分网友的评论。

【视频:还原内地小孩在香港街头小便冲突现场】在视频中可以看到,4秒时,小孩母亲手里拿着纸尿片。第5秒,小孩站立的地上没有湿。这段视频是报警之后双方起争执的场景,可以看到内地夫妻想要离去,被港人拉住婴儿车阻拦。孩子母亲反复强调“洗手间排队,孩子着急我怎么办”。

  

  HiReaper:虽然这对夫妇做的有些不雅,但是西方社会也没那么素质高。来美国一年,见过多次闯红灯,见过多次白人青年醉酒随地小便,公共汽车站遍地的烟头,纽约地铁站其脏无比,曼哈顿大街上满地口香糖。中国人一些公共意识需要提高,但是也不要自己贬低自己。至于香港人不过想当大英帝国的黄皮奴隶而故意叼难而已 (今天 03:52)
(11) | 回复



晓晗Flora:从视频看来夫妻俩一直在讲道理,承认自己做的不对,但是孩子尿急厕所又排队,实在没办法。可是周围的香港人得理不饶人,对孩子妈推搡,拉着婴儿车不放,近距离拍摄孩子!没告你非礼,侵害未成年人权利就不错了,揍你都不缺理!还瞎BB!香港弹丸之地,缺钱想起来大陆了,平时就看不起大陆。给脸不要脸! (今天 00:29)
(241) | 回复




铃铛SS:大陆人身在异乡人生地不熟,小孩子不同大人,家长又在及时补救,香港男人何苦不依不挠?文明社会难道不包括照顾老人孩子吗?纯粹为了文明而文明,这样的文明其实已失去了文明的意义 (今天 06:16)
  穹至:一点小事至于吗?不就因为对方是内地人吗?这时候你们的伪道德就出来了?还有那些在旁边围观笑的人,真是一群傻逼。以为你们香港人多牛逼一样,就知道跪舔你们英国爹,人家理你吗?滚犊子!! (10秒前)
  | 回复



广西周敏:有这精力,某地的居民为毛不好好的想怎么把某地自丧失从祖国母亲那里吸血的待遇后,重新发展起来?除了当祖国母亲的吸血鬼和寄生虫外,你们还能干什么?//@广西李力: 子孙不肖,家门不幸~!有些港人就欠大嘴巴抽丫的~!蹦跶吧,用做死的节奏继续蹦跶吧~!//@晨风的声音: 转发微博 (10秒前)


偷香阿黛尔:这些香港年轻人的确是有点看不起内地人。不管何种情况下只要发现“不文明”现象就大做文章。世界之大,中国内地发展的多快是台湾香港一群无知人士不知的。 (30秒前)


大叔一声吼:回复@涩忙钰:公共文明确实很重要,但是小孩内急很正常,何况父母有措施,港人自以为了不起,我也是深刻感受。没什么事别去那边,他们鄙视大陆,我们还更鄙视他们,地域歧视就是这帮人搞出来的。



藍玫小女人:除了欺负一个孩子 你们这些港怂还能干点什么? (2分钟前)
  | 回复


悟空听雨:大家应该帮帮这对夫妻。妈的,如果是我估计会忍不住揍那两滚蛋 (2分钟前)
引用 miuumiu 22-4-2014 12:20 PM
sanuyo 发表于 22-4-2014 08:09 AM
其实,这事我觉得香港人有些过激了。

以下是微博上的新闻和部分网友的评论。

还是不该大小便在街上吧。。。。就算美国人那么做难道部分中国人就能去香港大小便在路上?有人在你家门口大小便你都生气咯。。。
引用 wang14 22-4-2014 04:07 PM
新加坡也是相同,大量的中国人涌入,破坏了新加坡
引用 longbee 22-4-2014 06:40 PM
港所谓的文化
〔 果然是~好~好~好耶〕广话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v=848915521801233


再加  请点这里查看


[/fbv]
〔我们也是好好好耶〕广话~
杀死自己的骨肉两宗了!马来西亚能
查看点我 !!!

再加
我们所谓的素质

查看点我1!!!

查看点我2 !!!

查看点我3 !!!



本帖最后由 longbee 于 22-4-2014 07:57 PM 编辑

引用 longbee 22-4-2014 08:06 PM
刚刚才看到原来假名是A64
中国64事件吗?要中共道歉???
那这样好了?你叫马国
现任的首相为513

向华人店开枪扫射杀人的事件道歉先~
你才有资格叫
中共现任总统道歉!


引用 逆◥★◤风 23-4-2014 09:04 AM
转:http://lt.cjdby.net/thread-1824334-1-1.html


最新视频(22:15更新):http://v.qq.com/cover/i/i8qgdl6nxc4s9lm.html?vid=e0127ok99n7

这个孩子的母亲是用纸尿布接了孩子的尿放在塑料袋里,并没有直接尿在地上!请问,这对夫妻到底有啥素质问题?说到有问题的是港灿!港灿太矫情,太过分了!!!
本人完全看不出3岁小孩随地小便,也看不出这对夫妻有做得不对的地方!该报警恰恰应该是3岁小孩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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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前面应该有交代孩子的母亲是用纸尿布接了孩子的尿放在塑料袋里,并没有直接尿在地上。
但是,放出这2个视频的应该就是故意搞事的港灿,明显前面给剪掉了,恰恰说明这个上传视频的港灿做贼心虚!好在开头还看到这3岁母亲手里拿着的纸尿布!!!
还有,视频剪接后港灿故意误导我们说3岁孩子街头小便,但真实情况是小孩尿在母亲手中的纸尿布上,之后放到塑料袋里,根本没有尿在地上啊!(注意视频开头孩子母亲手中的白色纸尿布!!)

请问,这3岁孩子和这对夫妻触犯了香港哪一条法律或者法规!!!?

港灿凭什么拍摄3岁小孩尿尿上传到网上!作为父母亲的,在自身没错的情况下,将港灿拍摄到自家小孩肖像的内存卡夺下是没办法的办法!毕竟现场人多复杂,父母亲为了保护孩子利益,在陌生环境 怕事以及着急之下,不懂得报警,就地卧倒CALL白车等手段保护自身利益是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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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http://www.ltaaa.com/bbs/thread-285555-1-1.html    关于3岁孩子香港所谓“街头小便”真实详细记录!

[视频分享] 【辟谣】《孩子在香港街头小便事件》的另一视频,说明一些事情,版主别锁

视频链接:http://v.qq.com/cover/i/i8qgdl6nxc4s9lm.html?vid=e0127ok99n7(完整了,不用翻墙去看)

有兴趣的可以翻墙去看,这个视频一共1分18秒,我这里就截几幅图:

首先,0:04秒开始,注意这个小孩母亲手里拿着的,是纸尿片!!!


接下来,0:05秒,注意小孩站立的地上,根本没有湿,也就是说,小孩没有尿在地上,而是尿在了纸尿片上!!!


0:07秒,小孩父亲争夺港灿相机,根据他们说的话来看,是这个港灿在小孩尿尿的时候拍了照片/视频一类的东西


0:08秒,两张图,注意红色箭头,sd卡掉了下来



0:15秒,小孩母亲抢到sd卡


0:17秒,可以看得更清楚一点,地上是干的,根本没有湿!!!


0:31秒,港灿抓住小孩母亲的手不放,要求归还sd卡,小孩母亲坚决不还,说:“你让我孩子以后怎么办”


0:56秒,一家三口不想搭理港灿,准备离开

1:01,港女把他们拽回去,要求归还sd卡


接下来才是《[视频分享] 孩子在香港街头小便 大陆夫妻与港人发生激烈冲突》这个帖子的视频里发生的事情

也就是说,是小孩真的憋不住了,小孩母亲让她尿在纸尿片上,虽然是小孩在街上撒尿,但不是尿在地上,是用纸尿片一类的东西接着的!!!不是这一家三口奇葩,是港灿不对!!!

香港有一群人是职业反大陆的,专门攻击大陆游客,当地人称它们为“兰花系废青”。


我也看了facebook上正常香港人对这件事情的评论,几乎全是一边倒骂“废青”的,还有人举香港兰桂坊一带,老外们经常在晚上喝醉以后当街撒尿的例子,说为什么废青们不去拍老外而是欺负大陆妇孺

香港的法律规定持有儿童色情内容的人可以被最多关8年,外加200万港币的罚款。
“For any person convicted under Chapter 579 of ‘The Prevention of Child Pornography Ordinance’, the heaviest penalty is a two million dollars fine and imprisonment for eight years,”
---------------对于这些狂拍3岁拍摄小女孩私处的港灿,坚决支持其父母起诉!将搞事的港灿罚个倾家荡产! 本帖最后由 逆◥★◤风 于 23-4-2014 09:35 AM 编辑

引用 逆◥★◤风 23-4-2014 09:04 AM
http://54.com.tw/news/bencandy.php?fid=3&id=11886

  4月21日讯 据东莞时报官方微博消息,孩子香港街头小便,大陆夫妻与港人发生激烈冲突。冲突现场混乱,大人相互指责,孩子大声哭泣。夫妻抱孩子推婴儿车欲走,被港人拉住阻拦。孩子母亲说,洗手间排队,孩子着急我怎么办?

  著名记者、主持人闾丘露薇在其个人认证微博上称,孩子当街便溺,有路人拍照,遭孩子父亲抢走相机和记忆卡,孩子母亲打了路人一耳光。片中白衣青年看不过眼报警,并且阻止夫妻离开,双方争执,青年遭人用婴儿车推撞。警察到场调查后,父亲无条件释放,母亲涉嫌袭击被捕,准保释,五月中需到警局报到。

  但多名网友澄清,母亲是用尿布接着,只打了拉车人的手。
引用 逆◥★◤风 23-4-2014 09:27 AM
本人的观点,对于举止失当,可以批评,大陆人也接受善意的批评,事实上那对大陆夫妇已经表示歉意并说明了情况,可是那几个拍摄的人显然是有目的要歧视丑化大陆游客,所以不断蓄意的谩骂那对夫妇。有网友举出了一群香港的成年人在香港立法会外随地便溺的像,也有港人自己都说有西方人当街便溺,看得出这回所谓的大陆游客幼童当街便溺与路人起冲突的事件就是别有用心者蓄意针对大陆游客的事情,要秀文明秀优越感可以,但之前请那些人先客观公正不偏不倚先,否则蓄意的针对某一群人就秀的不是什么文明优越感了,而是秀病态的人格、丑陋的嘴脸了。
引用 fly6636 23-4-2014 12:59 PM
新浪财经欧洲站站长
郝倩:港人拍女童私处是西方文明?
字号:小中大2014-04-22 11:4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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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2

关键字 >> 香港大陆小孩小便大陆夫妻小孩小便香港街头港人冲突
如果幼童在公共场所憋不住尿,又因为排不上队上厕所或者压根没厕所可上,应该怎么解决?
在日前的一起发生在香港的公共事件中,这个问题有了一个扭曲的答案:一个两岁的孩子,内急不能忍当街便溺,路人肆意拍摄女童私处,并指责为了保卫女儿肖像权而对拍摄者出手的母亲。

大陆孩子街头小便遭港人围堵
事情的原委是:一对大陆夫妻带着两岁的女儿在香港旅游,因为女儿尿急,夫妇俩在商业街的厕所排队未果,妈妈拿出纸尿裤在街头给女儿接尿。虽然并没有弄湿路面,但有三两香港年轻人还是对着小便的女童拍照,这最终引发夫妻俩和几个年轻人的肢体冲突。
YouTube上的视频显示:几个香港年轻人不依不挠,抢夺相机记忆卡,拽住婴儿车不让一家三口离开。爸爸几乎一直抱紧女儿,质问其中一位年轻人是否有孩子,而小孩子是需要尿尿的。两岁的女童泣不成声,几位年轻人和围观拍照的路人无人为之动容。
在一个文明的城市,无论是成年人还是孩子,当街随意如厕都不卫生,理应被制止。但是,如果是紧急情况,尤其是像老人,幼童或是孕妇一类的弱势群体,那就要另当别论了。
美国NBC曾报道过一则类似的新闻,此事发生在今年1月份,当一对夫妻带着2岁的儿子在一家服装店时,2岁的儿子要上厕所,但服装店拒绝借用员工厕所,母亲让儿子到草地尿尿,却因此被警察开了张50美元的罚单。母亲气不过要上诉,得到了诸多美国妈妈们的支持。在之后NBC做的一项15.88万位读者参与的网上调研中,有83%的网友支持此妈妈上诉,理由是,这不过是幼童会遇到的紧急情况罢了,何必为难孩子。
同时,如果在雅虎英国上搜索幼童着急如厕怎么办,就会看到也有网友为这个问题头痛。有位网友四岁的儿子经常会有“突发情况”发生,其他网友建议他,要以四岁幼童解决生理需求为重,因为“一个四岁的孩子不能像我们一样憋住尿”。
与幼童的情况类似,在英国人看来,孕妇如厕的需求也经常十分迫切,要求孕妇憋尿,既不人道,也十分有害健康。在英国,孕妇有权利在任何地方借用厕所,或是在公共场所小便,警察有义务为孕妇做“掩护”。普通人若尿急难耐,也可在车尾小便。
从上述例证来看,即使在强调公共卫生的欧美,对于弱势群体“撒尿”的权利,虽有争议,却也算得上宽容。即使旁人有微词,也决不会将不满提升到“素质”的高度。
在我记忆里,上一次港人和大陆游客的冲突,是因为大陆游客在地铁里吃东西。香港地铁的确有“禁食”的规定,只是公开指责本身有些令人心里难以接受。在英国,地铁里有禁酒令,可对于普通的喝水吃零食并没有规定不允许。很多饥肠辘辘上班族趁着坐地铁或是火车的空闲吃三明治喝水,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情,只是约定俗成不要吃太大味道的食物,也不要留下垃圾。
就在最近,Facebook上有一帮无聊的网友,以拍摄在地铁里吃东西的女人为乐,经常偷拍一些“吃客”的照片并张贴上网。遇到类似偷拍者,乘客是有权直接报警的。当然,后来这个群组被Facebook关掉了。西方社会对于成年人吃巧克力棒的肖像权都有所保护,更不用说拍摄一个当街解决内急的2岁女童了。
回到事件本身,这对父母之所以抢了拍摄者的相机存储卡,是因为存储卡中有他们两岁幼女小便的影像。换任何一对有责任的父母,都不会容忍这样的影像留存,更何况有可能被放在网上公开传播,作为“没素质”的最佳例证。
文化,法规以及行为方式的差异,在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都存在。“外国人”或是“外地人”应当尊重当地风俗文化,当地人也不要太过苛求或是滥加指责。有些时候,善意的提醒和帮助或许效果更好。
例如,有网友说,附近就有厕所,为什么夫妻俩不带女儿去。作为游客,很多人都有过外出旅游找不到厕所的遭遇,如果此时有热心人指路而不是举着相机一通乱拍,冲突可能压根不会发生。
香港名记者闾丘露薇在微博中解读此事件时,将整个事件强调简化为父亲抢走路人的相机和存储卡,而母亲则是打了路人一耳光。闾丘露薇自己也有女儿,理应懂得人之常情。
请支持独立网站,转发请注明本文链接:http://www.guancha.cn/HaoZuo/2014_04_22_224119.shtml
引用 fly6636 23-4-2014 01:21 PM
根据香港法例579章《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禁止兒童色情物品的生產、管有和發佈。兒童便溺的圖片和影像是兒童色情物品的一種。请香港警方依法调查那个在当街拍摄儿童小便,冒充记者的香港人!另外,调查凤凰视频报道中,未对未成年人打马赛克所造成的伤害!要求凤凰视频对此作出道歉
引用 lebronjames 23-4-2014 01:50 PM
又是这个??? 哎。。。。 没故事了吗??

在PAVILON门口小便的都有啦。。。。。。关他香港鸡打大鹿海啦。。。。
引用 fly6636 23-4-2014 02:00 PM
从香港法律角度看小童香港便溺案 某些香港人的无耻(转载)
楼主:忧郁的老国王 来自:手机版 时间:2014-04-23 04:24:00 点击:1426 回复: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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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5日,一对年轻的内地夫妇带着一个两岁小女童在香港游玩,在西洋菜街因为找不到厕所而让小童在大街上小便,有香港人拍照并“劝喻”,最后产生纠纷,报警后,妻子因涉嫌袭击他人罪而被捕。此事发生后,不出意外地引发新一轮的内地——香港的骂战,为已经极为紧张的中港关系再加上一条稻草。
  事件发生后,很多人对此进行评论。一位自称在美国任教的博主心路独舞,写了一篇《都是谁在丢华人的脸》,把矛头直指内地夫妇,其内容无非就是中国人不文明不讲规矩一套。我们一般都认为自称在美国任教的人是文明理性的,但这个心路独舞却让人大跌眼镜。从善意角度出发,他是出于对香港法律的无知以及对实际情况的不了解;从正常角度出发,这种有什么事首先指责中国人素质不行的见解几乎可以肯定是出于一种陈旧的有色眼镜,甚至可以说是一种在心理上的自贱。
  关于这个问题的道德讨论很多,大部分人都认为尽管一般说来在大街上大小便“不对”,但小朋友在这种情况下是情有可原的。我主要从法律的角度说一下为什么对小朋友和家长的指责是错误的。
  在香港的法律中,对在大街上不许大小便的法规在132bk章《公众洁净及防止妨扰规例》中。法例第8条规定:
  (1)?任何人不得在以下地方大小便—:
  (a)?任何街道、公众地方或公众看得见的地方;或
  (b)?建筑物的任何公用部分,而该公用部分并非洗手间或水厕。
  (2)?任何正在照顾或看管一名12岁以下儿童的人,不得在没有合理因由下,准许该儿童在以下地方大小便—
  (a)?任何街道、公众地方或公众看得见的地方;或
  (b)?建筑物的任何公用部分,而该公用部分并非洗手间或水厕。
  根据这个法例,该女小童的行为显然是违法的。但是,我要说这条法例的相关规定是一条恶法:因为它一刀切地规定了不得在公众场所这个“地点”大小便,而没有排除符合情理的“方式”。于是根据这个法例,无数人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比如一个带着尿布的婴儿在公众场所排泄是违法的,尽管他带着尿布,但是他仍然在公众场所排泄了,所以他还是违法了。
  又比如,在大型活动中,很多人会带着成人纸尿布以免除找厕所之苦。但根据这个法例,他们只要在公众场所排泄了,即便排泄在尿布中,也属于违法行为。
  更有甚者,即便一个人忍不住被迫尿裤子,这样的尴尬同样是违法的,因为他仍然在公众场所排泄了。
  因此,这条只规定地点不排除合理的方式的法例是一条不符合公众常识的法例,是典型的恶法。
  我们再假设一下内地夫妇在当时有什么选择呢?他们找不到厕所,而女小童又要排泄。这使他们不得不采用权宜之计。但他们会发觉,他们能够想出的所有权宜之计都是违反这条可笑的法律的:只要不在私人地方或者厕所排泄,就属于违法,即便戴上纸尿布,或者甚至排泄在裤子上,也是“在公众场所大小便”。他们选择了其中的一种方法,即用尿布接着排泄物的办法。这个可能不是最好的办法,但也肯定不是最差的办法。从镜头上看,小童的排泄都在纸尿布上,并没有对环境造成损害。最重要的是,法例并没有规定各种方式之间在法律上有什么不同,这个“好”与“不好”只是我自己根据常识的判断,并不是法律上的差异。
  人要排泄是天赋人权,不能仅仅因为找不到厕所就不排泄(俗话说“人不能被尿憋死”),如果夫妇有办法证明当时他们确实找不到可用的厕所(比如他们不知道哪里有,语言不通而无法得到指引,或者厕所排长龙),这可笑的法律又杜绝了其他一切可以保障这个人权的可能性,那么他们完全可以不被这条恶法所约束。在一个“法治”而非“法制”的社会(比如香港),“恶法”是可以不遵守的,特别是违反天赋人权和社会公义的恶法。如果该夫妇因此受检控,完全可以用“恶法”的理由抗辩。
  无疑,在香港并没有出现排泄在纸尿布上而成功被控违法的案例(就我所知),而香港是一个实行普通法的地方,案例很大程度上替代了字面上的解释,这使实际上这条法例变得宽松(以致恶法不恶)。但你无法要求一个旅客熟悉香港所有的案例(这是律师的事),他们最合乎情理的处境是按照法例的条文去理解。只要该夫妇在法庭上声称他们知道香港有这条法例,而在当时无法在不违法的情况下维护天赋人权,法庭就应当判决他们无罪。无可置疑,在大街上随地大小便是一种不受欢迎的行为,但凡事都有例外。带过小朋友的出门的人都应该能够体会这种随时有可能需要面对这种问题的困难,而有这种恶法的存在让守法的人也被逼违法,这使他们的情况更为值得同情。同时我也建议,香港拿着高薪的公务员应该好好检讨一下这条法例,而尊贵的立法会议员也理应督促政府去修改这条明显违背常识的法例。
  此外,我再说一下内地父亲“抢”拍摄者的相机记忆卡的法律问题。在小童便溺期间,有人用手机拍摄过程(后来还放上网)。家长去“争夺”相机记忆卡,引起了第二轮冲突。
  这个过程中,我可以肯定地说,这个拍摄者首先涉嫌犯罪,这个父亲的行为完全正当。
  尽管拍摄者在公众场合有拍摄的自由。但是由于这个拍摄的对象是年仅两岁的女小童便溺的图像,这种自由就受到限制。香港法例579章《防止儿童色情物品条例》禁止儿童色情物品的生产、管有和发布。儿童便溺的图片和影像是儿童色情物品的一种。根据第三条第三款:
  (3)?任何人管有儿童色情物品(除非在该儿童色情物品中他是唯一的色情描划对象),即属犯罪:?
  (a)?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罚款$1000000及监禁5年;或?
  (b)?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可处罚款$500000及监禁2年。?
  注意,在香港,管有儿童色情物品不仅仅是违法,而是犯罪,是重罪。即便你不是生产者,不是传播者,仅仅在你的记忆卡或者电脑上存放着儿童色情物品就是重罪。
  这个拍摄者的拍摄行为有“生产“儿童色情物品的嫌疑(对生产的定义可能有争议,特别是在公开场所的拍摄,这里不深究),但他在相机记忆卡上留有这个图像则是确定无疑的“管有”这个物品。尽管他当时尚未已经“发布”,但是由于他既已经录制,他又自称记者,于是也有合理理由怀疑他有可能进行发布(事实上,其他相关资料也确实发布了)。
  因此,这个父亲争夺相机记忆卡,是中止拍摄者正在进行的“生产”?和“管有”儿童色情物品的犯罪行为的正当手段,又是防止他“发布”?儿童色情物品的犯罪行为的必要手段,完全合法合理。这个父亲完全有理由向香港警方报案,要求警方调查并起诉。
  还有人问我,这对父母让女儿在公共场所暴露私处是否违法,这里也简单说一下。关于暴露私处的法例是200章《刑事罪行条例》148条《在公众地方的猥亵行为》:
  (1)?任何人无合法权限或辩解,在公众地方或公众可见的情况下,猥亵暴露其身体任何部分,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罚款$1000及监禁6个月。
  (2)?年龄在12岁以下的人,不会仅因沐浴时不穿衣服而犯第(1)款所订罪行。
  这里没有说在公众场合因大小便而暴露私处的问题。但是香港实行普通法,在第二款规定12岁以下的小童可以因沐浴而裸露身体,这条规定可以合逻辑地应用在大小便之上。因此,年仅2岁的小童因为大小便的原因而在公众场合暴露私处并不违法。如果是12岁以上的人,这就是犯罪行为。
  因此,在该案例下,父母出于儿童需要排泄的原因而让儿童暴露身体是不违反这个条例的。路人看到了也不违法,但是如果像这名港人一样拍照的话,这就是犯罪行为,至少触犯了管有儿童猥亵物品的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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