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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iamseller 1-7-2016 11:27 AM
在马来西亚,的确fb比法庭更好解决问题,除非你是哪家dato的孩子
引用 flyyellow 30-6-2016 10:48 PM
商业斗争,到处是战火
引用 zhangziyi 30-6-2016 09:55 PM
Tanqsb: 又一个无脑的马来西亚人。 把FB当法官,把网民当陪审团。 ”自行写了律师信“。笑死我了。随便什么人都能写律师信,要律师做什么?  对于无脑的人。 如“不知道 ...
我看无脑的是你吧。什么事情都要告上法庭,增加法官负担,浪费社会资源吗?要解决问题,为自己争一口气有很多方法,借用社交媒体力量,就是其中一种。盗窃者不满就敢敢告原创者啊!
对于无脑的人。必须让无脑的人付出公众舆论的代价。

另外。也强烈建议马来西亚政府封锁无脑人的FB。
因为某些无脑的马来西亚人会把律师当成"阿拉“,无脑的言论及不懂得尊重知识财产权的思维,尤其对小孩、年轻人影响更大。
引用 湾岸 30-6-2016 06:59 PM
加油,别向强势低头
引用 macdude 30-6-2016 05:36 PM
lawyer cant reply her within the period !!!
引用 破坏天才 30-6-2016 05:15 PM
为什么她那么确定人家抄袭,却不好好请个律师把他们告上法庭?
告赢了,搞不好还可以赚一笔版权费。
现在我真的不知道,她是为了争一口气,还是想争回自己的权益。
引用 Tanqsb 30-6-2016 04:29 PM
又一个无脑的马来西亚人。
把FB当法官,把网民当陪审团。
”自行写了律师信“。笑死我了。随便什么人都能写律师信,要律师做什么?

对于无脑的人。
如“不知道杯子易碎”
如“不知道一盘鸡要这么贵”。
必须让无脑的人付出法律和经济的代价。

另外。强烈建议马来西亚政府封锁FB。
因为马来西亚人会把FB当成"阿拉“,尤其对小孩、年轻人影响更大。
引用 ricgan 30-6-2016 01:52 PM
终于有人敢敢与这些财团抗衡争取本地知识产权踏出第一步
引用 屁股大大 30-6-2016 01:42 PM
有guts。支持!不能让盗窃者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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