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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奖励奥运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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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9-2016 09:2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oct1984 于 29-9-2016 09:30 AM 编辑

“奥运潮”落幕之后,上演的是“奖励潮”。赢得奖牌的奥运健儿凯旋时,已获得首相、大批媒体及民众接机,他们甫下机即召开记者会,如此盛况仿佛只有在韩国当红明星到访时,才会看到。奥运健儿现在成了大马人民心目中的英雄,也是我们的新偶像。

他们回国后接下来的这两个星期,在新闻报章再度看到他们时,皆是关于奖励的新闻,包括有发展商送豪华公寓、也有州政府和公会送奖金,甚至健儿被封头衔。他们努力为我国争光,现在获得奖励和备受我们尊敬,是件值得开心的事。

但在所有的奖励好事中,我看到了不公平对待。虽然说奖励之事出于给予奖励的人的一番心意,我们不能要求他们的奖励数额、数量,或奖励的对象,只是同样付出努力、同样获得奖牌,可是这些奥运英雄却同人不同命。

我还记得当我国混双陈炳顺和吴柳萤杀入决赛时,槟州首长林冠英就宣布将给予槟城之子陈炳顺10万令吉的奖励。那时候,网民和许多民众都为吴柳萤打抱不平,甚至评击林冠英分化球员,为何同时混双选手,就因为吴柳萤不是槟城人,就不获得奖励?

结果最后槟州政府也有颁发奖励金给吴柳萤,可是槟城之子李宗伟获得15万令吉、陈炳顺有10万令吉,来自马六甲的吴柳萤却只有25000令吉。3人同样获得奥运银牌,奖励金却不一样;男双银牌陈蔚强及吴蔚升,跳水银牌得主潘德莉拉及张俊虹则没有获得槟州政府的任何奖励。

这有点像同样是父母的孩子,同样拿了第二名,却有孩子获得妈妈赞赏,有些孩子却得不到任何奖励。虽然说奋力是为国家而战,拿奖是为国家争光,不为本身利益,但是当付出同样汗水、同样成绩,却获得不一样的待遇和奖励时,可想而知,也会造成某程度的失望。

想象一下,如果有2名孩子获得相同的成绩,已有数不清模型玩具的小明再次获得喜欢的玩具,而从来就没有且渴望获得模型玩具的小强却只有妈妈的一句鼓励话语,当他看到小明开心在玩玩具时,他内心深处会否也不禁酸了一下?这两周进行的“奖励潮”促使我变成一个小女人,虽然奖励与我无关,可我就忍不住八卦去计算。当我看到拿督李宗伟获得公寓奖励时,陈炳顺却说他没能力拥有房屋,连我也忍不住感觉心酸。
      
虽然我们刚才已说到,奖励是出自他人的心意,我们不能要求对方多做些什么,但是如果商家、机构和政府政党皆能尽量给予公平奖励,必定对我们的奥运健儿会带来更正面的能量。

近几日,我发现,在众多奖励好事当中,马华的“奥运英雄之夜”似乎却在公平对待奥运英雄方面做得最佳,因为无论任何肤色和种族,只要获得奥运奖牌者,甭管是银牌或铜牌,马华都一律奖励2万令吉,包括回国后甚少从商家处获得奖励的铜牌得主阿兹祖。

相较豪华公寓或10万令吉等巨额,马华的每名健儿2万令吉奖励金不算特别丰厚,但是却体现了“一个马来西亚”的精神,为我国争光的奥运英雄把全国各族人民紧紧地团结在一起,当日我们不分肤色,不分信仰地为他们感到骄傲;到了奖励时刻,我们也应该不分肤色,不分信仰,甚至不分“奖牌颜色”来给予他们一视同仁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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