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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添强煽动罪名成立 监禁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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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9-2016 11:5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三年前在“513马来西亚民族日-拯救民主”讲座上发表煽动言论的人民公正党副主席蔡添强星期三被地庭宣判煽动罪名成立,判处监禁3个月,罚款1800令吉。


地庭法官Zulqarnain Hassan表示,蔡添强当时发表的言论已经抵触煽动法令第4(1)(b)条文。


蔡添强是被控在2013年5月13日晚上8点55分至11点15分之间,于隆雪华堂举行的“513马来西亚民族日-拯救民主”讲座上,发表煽动言论。根据煽动法令第4(1)(b)条文,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5000令吉罚款或监禁最高5年,或两者兼施。



必须一提的是,根据联邦宪法,任何国会议员若被判入狱超过一年或罚款超过2000令吉,将会自动丧失议员资格。

你也可以看
《VIP约蕙》:蔡添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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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9-2016 12: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蔡添强煽动罪名成立
判监禁三个月罚千八
蔡添强 煽动


Read more: https://www.malaysiakini.com/news/357166#ixzz4LWNABE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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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9-2016 01: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殺華人血洗華人的都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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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9-2016 01: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应该还是保住国会议员资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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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9-2016 01: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目标锁定,死罪能免,活罪难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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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9-2016 01:55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弄你什么理由都做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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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9-2016 03: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drunkinrain 于 28-9-2016 03:45 PM 编辑

煽动什么意思啊?
那个什么拳手说的不是煽动哦? 很难明白很深的词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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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9-2016 03: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Orochimaru 发表于 28-9-2016 05:25 AM
要殺華人血洗華人的都沒事

山洞法令不對付山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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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9-2016 03:5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唉沒希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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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9-2016 04:41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谁记得他发表什么言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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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9-2016 05: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馬司法黑暗的一天!

這樣也沒失去議員資格!太便宜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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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9-2016 05: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什么啊里 到现在都没有 坐牢or任何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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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9-2016 05: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国家已经败坏。。。。。。。。。
伽马和拳王阿里通通挑拨种族情绪不用入罪
全部都是淋吉的走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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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9-2016 05: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蔡添强基本是一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家伙。
跟林神一样,喜欢制造机会给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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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9-2016 07:43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江夏 发表于 28-9-2016 05:08 PM
大馬司法黑暗的一天!

這樣也沒失去議員資格!太便宜他了!

我们的一号官员犯下了滔天大罪都还没失去公民资格,才真的是司法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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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9-2016 07:49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tian chua已经不是第一次遭受司法陷害了,当年被判咬警罪名成立时,刚好被罚款两千令吉而掀起了法律争议,当时卡巴星还认为蔡添强在技术上已经算是失去了议员资格,而扛了起来,幸好最后tian chua还是保住议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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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9-2016 10: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oneoftheuser 发表于 28-9-2016 07:43 PM
我们的一号官员犯下了滔天大罪都还没失去公民资格,才真的是司法黑暗。

沒有審訊,如何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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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9-2016 10: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阿强出出入入,当进去和朋友叙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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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9-2016 10:34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江夏 发表于 28-9-2016 10:18 PM
沒有審訊,如何有罪?

犯了那么大罪,连审讯都没有,可见得马来西亚的司法是有多么的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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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9-2016 10: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卡粒: 警方沒有雙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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