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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ari_TYR

女儿央求父亲付钢琴费 分居爸爸拒绝还“封锁”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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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16 12:48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梦寻雪缘 发表于 24-5-2016 11:13 AM
很赞同你的说法!!!
一家不知一家事。
小三的定义就已经被滥用了。
难道一对夫妻离异,女方就一定是受害者吗?
反正现在不管怎么说,男方都是理亏。
他们因什么事情离异,真相是什么,谁知道?
截图也只 ...

Facebook 对我来说很多时候是fakebook来的,所以我对Facebook是越来越反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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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16 02: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wuyaya 发表于 24-5-2016 09:43 AM
本来就入番很多个世纪了,你现在才醒了来哦?  
你都没看历史书吗?  
中国一些地方还流行古老的一妻多夫呢~

入了番還上 華人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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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16 02: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王政復古 发表于 23-5-2016 01:13 PM
包得起小三,為何不給錢孩子學鋼琴?


包小三和學鋼琴,哪一項活動對社會更有益?




就算無法成為職業鋼琴家,至少也能從音樂陶冶性情



包小三,也不是不可以,如果你能夠提供你孩子良好的衣食、 ...

已经离婚了,你没有抚养权,论理上孩子不再是你的,严格来说他们是 ‘前家人’。

所谓的赡养费不包括奢侈生活费如钢琴月费和考试费。给钱是同情,不给是硬道理!

小三是你的女朋友,可以说未来老婆,花钱在女朋友身上没什么不对。

既然离婚了,为了讨到奢侈生活费而到处在FB攻击前夫是不对的,你明白吗?

不好意思,我从前的学校当时是Times Ranking World Top 50,令你失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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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16 02: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狮面人 发表于 24-5-2016 10:00 AM
在论坛发现了很多东西~~ 俗语说对事不对人

爸妈离婚是爸妈的事,孩子是另一part

一家不懂一家事,爸爸有小三是爸爸的选择,每个人有选择的权利。法律允许你结婚也允许你离婚,网友在没有证据下说那爸爸有没 ...

你知道 homo sapien 是怎樣進化來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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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16 02: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想对这个女孩说,这样的小事都哭爹哭娘,不会干脆连你上厕所的事都分享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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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16 02: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hippopothomas 发表于 24-5-2016 02:18 PM
只想对这个女孩说,这样的小事都哭爹哭娘,不会干脆连你上厕所的事都分享上来?

這可不是小事,如果每個 華人 都像你遊url=home.php?mod=space&uid=216473]@種[/url] tidak apa 的 馬來心態,大馬 早就沒有 華人,全部入番變 百越土著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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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16 02: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風林火山! 发表于 24-5-2016 02:21 PM
這可不是小事,如果每個 華人 都像你這種 tidak apa 的 馬來心態,大馬 早就沒有 華人,全部入番變 百越土著 了

如果一点点就这样哭爹哭娘,这样都不配做马来西亚华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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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16 02: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梦寻雪缘 发表于 23-5-2016 03:30 PM
我和你或许立场不同,
我只是觉得没必要为了钢琴考试费而。。。

话说回来,到底钢琴考试费是多少???


立场不在于拿个方面的费用,而是不肯给的问题,就好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天聪,如果你认为补习费不必要就不用给?万一你儿女是读书的材料呢?但你的立场觉得不必要就不给?明明小孩自愿吸收更多以外的知识你也不给?就好像这小孩也可能对钢琴情有独钟,未来可能成为不是一般的钢琴师
你这个不叫立场,是叫无谓的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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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16 02: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梦寻雪缘 发表于 23-5-2016 03:30 PM
我和你或许立场不同,
我只是觉得没必要为了钢琴考试费而。。。

话说回来,到底钢琴考试费是多少???


立场不在于拿个方面的费用,而是不肯给的问题,就好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天聪,如果你认为补习费不必要就不用给?万一你儿女是读书的材料呢?但你的立场觉得不必要就不给?明明小孩自愿吸收更多以外的知识你也不给?就好像这小孩也可能对钢琴情有独钟,未来可能成为不是一般的钢琴师
你这个不叫立场,是叫无谓的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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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16 02:37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王政復古 发表于 24-5-2016 02:07 PM
入了番還上 華人論壇?

华人论坛哪个版规说不能来? 你的头壳坏很久了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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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16 02: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hippopothomas 发表于 24-5-2016 02:23 PM
如果一点点就这样哭爹哭娘,这样都不配做马来西亚华人了。

這可不是小事,而是一個人的態度和價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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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16 02: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風林火山! 发表于 24-5-2016 02:42 PM
這可不是小事,而是一個人的態度和價值取向

得不到就哭爹哭娘,到处宣传看起来比较厉害吗?大马华人应该是得不到的话就自己去赚回来,再来宣传自己如何克服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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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16 02:5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wuyaya 发表于 24-5-2016 02:37 PM
华人论坛哪个版规说不能来?  你的头壳坏很久了hor?


果然有 姬泰伯 奔吳入番,心在 周室 的遺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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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16 02: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hippopothomas 发表于 24-5-2016 02:46 PM
得不到就哭爹哭娘,到处宣传看起来比较厉害吗?大马华人应该是得不到的话就自己去赚回来,再来宣传自己如何克服困难的。

至少對 華社 做了一件好事,讓我們得以警惕一對攜帶不良基因的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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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16 03: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風林火山! 发表于 24-5-2016 02:52 PM
果然有 姬泰伯 奔吳入番,心在 周室 的遺風

果然你的头壳过期很久了,该换个高科技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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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16 03: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MNUTsucks 于 24-5-2016 03:17 PM 编辑
罗马军团 发表于 24-5-2016 02:11 PM
已经离婚了,你没有抚养权,论理上孩子不再是你的,严格来说他们是 ‘前家人’。

所谓的赡养费不包括奢侈生活费如钢琴月费和考试费。给钱是同情,不给是硬道理!

小三是你的女朋友 ...

有种事情叫做“你做初一,我做十五”。诺你像那个下贱的男人那样,还没办好离婚手续就跟狐狸精交往,那么诺你的前妻及孩子对你及狐狸精做什么,你都没资格怪他们。

本来,诺那个做父亲的没有在办离婚手续之前就跟别人交往,那么我是站在他那边,毕竟钢琴考试费不是必需品。但是,他自己承认还没办离婚手续就跟狐狸精交往,所以我现在觉得无论那对狗男女发生什么事,就算是被女儿或女儿的母亲报复,也是他们活该,根本不值得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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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16 03: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始终还是自己的孩子,就算是跟太太闹离婚,孩子也还是要照顾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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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佈武 + 5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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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16 06:5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来个看图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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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16 09: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王政復古 发表于 24-5-2016 09:34 AM
不要左右言他,請回答 yes or no:



你覺得這種男人繼續跟小三繁衍後代,對 華人 社會有利嗎?

那就yes咯。。请问阁下又怎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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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16 10: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罗马军团 发表于 23-5-2016 05:18 PM
换句话,小屁孩当老豆是摇钱树,但没有考虑到老豆已经离婚了。
拿不到钱,(老母冒充的)小屁孩直接发烂渣,到处在FB说老豆坏话,发泄一下。

请问这对看钱做人的母女,有什么良好的品德值得大家同情?

记得 ...

没本事养就不要“吊“啦。反正女儿长大了不会认老豆所以不用养?反正你吃了也会拉出来的, 倒不如你不要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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