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合气求道 于 12-2-2016 11:33 AM 编辑
(吉隆坡11日讯)22岁巫裔青年沙鲁安努亚涉嫌在刘蝶广场偷手机一案续审,一名来自大马皇家警察部队鑑证实验室的影音分析师说,由於所取得的闭路电视片段没有显示日期与时间,因此认为片段中被告买手机的画面有可能不是在案发当日所拍摄。
本案第8控方证人弗兹雅助理警监在接受被告代表律师莫哈末雅亚盘问时说,闭路电视的画面其实可以调整时间与日期,不过,她所取得的画面中没有显示,因此,她相信有关画面有可能是在其他时间所拍摄。
她在接受主控官娜莉妮副检察司再詰问时进一步解释,画面中虽然没有显示日期与时间,但她在对比了此案的案情与闭路电视画面后,成功截取到查案官所需要的照片。
她也说,查案官一般將案件的证物送来实验室时,不会向分析师透露证物的来源,仅是提出他们的案件所需的证物的要求。
早前她供证时说,她从警方手上取得装有案发时的闭路电视画面的光碟后,便依据查案官的指示,在长达54分34秒的片段中,截取5张戴著墨镜、身穿黑色上衣的男子的照片。
指被告与画面中男子相似
询及照片中的男子是否就是坐在犯人栏的被告时,弗兹雅表示,被告与照片中的男子十分相似。
她说,在耗时2小时半的截图及提昇照片清晰度的工作后,可清除看见被告的长相;而今日在庭上对比了被告的脸部特徵后,她认为画面中的男子与被告很相似。
她表示,她在案发当天接获3宗发生在刘蝶广场的案件,而被告涉及的偷手机案属於第二宗,不过,她优先处理此案的证物。
“这是因为这宗案件引发的后续骚乱事件,不仅受到媒体广泛报道,也是当时热门的课题之一。”
此案將於明日续审。
来源: http://news.sinchew.com.my/node/465416?tid=1#sthash.UrTjuCzA.dpuf
星报够力下咯,大年初五7早8早就来一单会让人爆粗的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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