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行的机密文件暴鸡鸡给了肥仔刘的Goodstar 7亿!!!请中立来解释为何鸡给肥仔7亿?
公开国行密函 警机密法令调查《华》
国内新闻2/06/201601:33 (吉隆坡1日讯)全国副总警长拿督斯里诺拉昔说,警方已援引官方机密法令(OSA),调查美国报章《华尔街日报》上周公开的国家银行密函案件。 他证实,警方是于3天前即5月29日(星期日)接到投报后,开档调查此案。 他说,警方目前援引官方机密法令,调查此案。他星期三接受《光华日报》电访时,这样指出。 他说,迄今没有人被拘捕。 另一方面,全国总警长接受网络媒体《当今大马》访问时,表示警方会调查任何有权接触有关信函的人士。 《当今大马》记者询问,这是否包括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成员时,卡立指:“所有我们相信能弄清楚此事的人,我们都会调查。” 公账会调查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1MDB)的报告揭露,指该公司在2009年间汇款至数家公司,包括富豪刘特佐所掌管的Good Star有限公司。 根据一马发展公司的行政管理报告,一马公司在未经董事局的同意之下,擅自在2009年转账7亿美元至Good Star有限公司。 该报日前报道,指国行已确认Good Star有限公司的拥有人,是槟城富商刘特佐。 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上星期五(5月27日)说,国家银行就《华尔街日报》公布机密文件的报道而举报,警方会展开调查。 他认为,有关报道是非常严重罪行,因为公布机密资料已违反《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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