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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双薪”不是花红 而是你应得的第13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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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5 11:3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知不觉,又来到了12月,距离农历新年还有大约两个月的时间,打工一族此刻的期待肯定是希望可以拿到丰厚的年终花红,过个大肥年!不过,相信也有不少打工一族听说过“年底双薪”,即公司会发给员工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花红。


但你知不知道,这其实不是花红,而是你的第13个月工资。为什么这么说呢?据新加坡《海峡时报评论》网指出,这是因为每个月份的天数都不同。


“每个月份应该是四个星期,或刚好28天,就像是二月份这样。”


所以,每个月超出28天的天数如下:






这也意味着,除了二月份,每个月都会多出个两、三天。把所有月份超出的天数总和,一年内就一共多出了29天。


“所以,若是你的老板不愿意给你第13个月的工资,或是‘骗’你说这是年终花红,这意味着你的一个月加一天的工资就被老板‘拿’走了。”


而根据我国的劳工法令,正常的工作时数,每天是不能超过8小时或每星期48小时,超过的全都是属于超时工作。


“因此,第13个月工资并不是花红,而是你超时所应得的工资。”


与此同时,在佳礼论坛上,也有网友losterking询问说,如果他在12月初递交辞职信(公司规定离职通知期是三个月的书面通知),并在明年三月初才离开公司的情况下,还能不能在12月底拿到“第13个月工资”? 有人说,即然说明要做到明年三月才能离开公司,合理的老板应该都会发这“第13个月工资”,不过最终权利在公司,可以选择给或不给。


你个人又有什么看法呢?【相关帖子:http://cn.cari.com.my/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780430





【佳礼记者 严纬芹 整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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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5 12: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好的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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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5 12:34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除非劳工部明文规定,否则大马绝大部分老板不会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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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5 12:37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這只是適用於月薪制度的,日薪的你一個月做多少拿多少,年尾肯定是花紅而不是你說的應得的第1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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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5 12: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月份应该是四个星期,或刚好28天,就像是二月份这样。
一个月有多少天不是由你讲的算,那是根据月球绕地球公转而计算出来的。
要乱掰的话也可以说一个月是31天,所以你一年有6个月是做少的,那只可以出11个月的工钱。

而根据我国的劳工法令,正常的工作时数,每天是不能超过8小时或每星期48小时,超过的全都是属于超时工作。
法令也已经预计到有人会这样讲,所以所设下的标准都是“天”和“星期”,所以一个月31天不算超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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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5 12: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那身为业主,年尾时,我们应不应该跟租户收多一个月租金?

银行应不应该跟客户收多一个月供期?

TM 年尾时应不应该收多一个月的网络费?

保险费年尾时应不应该多给一个月?

LZ 说的问题自我 25 岁在英国做工时就懂了,因为英国是每星期发工资,
一年 52 星期,一年就出 13 个月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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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5 12: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3個月花紅,這個應該是常識吧...不過沒有法律規定要給,看公司自己會不會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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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5 01: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草根一名: 那身为业主,年尾时,我们应不应该跟租户收多一个月租金?银行应不应该跟客户收多一个月供期?TM 年尾时应不应该收多一个月的网络费?保险费年尾时应不应该多给 ...


TM收钱是根据天数计算的,也就是30天算一个月。例如10月25号到11月24号,11月25号至12月24号,以此类推。
所以实际上他们没有少收过你一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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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5 01: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华人公司胆敢和老板这么计较的话即使他肯给你,你接下来也没好日子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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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5 01: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按公司规定拿13薪前辞职是没有得拿,除非是小规模公司老板直接说了算。
新加坡劳工部也没规定13薪是必须给的。全部给或不给或给多少都是公司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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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5 01:31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拜六也是算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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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5 01: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除非劳工部明文规定,否则大马绝大部分老板不会跟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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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5 01: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把新加坡的新闻当马来西亚新闻??
小编是骗版费还是无知??

其实新加坡劳工局也有说明,给不给还是要看公司的。 就算公司不给也没有触发,劳工局也不能给予惩罚。。
所以,公司如果有给,那对员工来说也可以是Bonus, 没给那就是少一个月Bonus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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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5 02: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Mr-Z 发表于 1-12-2015 12:38 PM
一个月有多少天不是由你讲的算,那是根据月球绕地球公转而计算出来的。
要乱掰的话也可以说一个月是31天, ...

这也是文字游戏,两种说都说得通。

所以有人提到英国是每星期发工资的,这样就比较少这种逻辑矛盾。
无可否认,每个星期和月薪,肯定是每个星期的精准度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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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5 02: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这样要杀老板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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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5 02:15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明白为什么1月多3天,31天扣掉星期天,等于27天,月薪26天,不是多一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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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5 02: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而根据我国的劳工法令,正常的工作时数,每天是不能超过8小时或每星期48小时,超过的全都是属于超时工作”

楼主说的很对,所以就算你工作月份有31天,你也不可能是OT,因为没有说每月不可超过多少小时。我们是英国殖民地,很自然地我们的法律系统也延续了英国的common law。所以规定都是每星期而不是每月。

我们签employment contract时,里面都会提到月薪,就是每个月会拿到的薪水。而且你又没有OT,根据以上一段说法。所以第13个月的说法是不成立的。

第13个月人工是公司决定,给你你可以当bonus,不给你也不能说什么。统称13的月以上网友都有解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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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5 02: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每天是不能超过8小时或每星期48小时,超过的全都是属于超时工作
午饭时间算不算在内?
迟到怎么算。。
一天做不到8小时或者一星期做不到48小时是不是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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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5 02: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Tanqsb 发表于 1-12-2015 02:23 PM
每天是不能超过8小时或每星期48小时,超过的全都是属于超时工作
午饭时间算不算在内?
迟到怎么算。。

午饭时间当然不算。

如果迟到(这里不是专长),可以要求员工放工后补时,还是出警告信。

讲到扣薪,感觉这个不合法(也不是我的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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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15 03: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没两样了。,最后一句说 公司可以选给或不给。那就是等于公司也没有犯法,可以不用给。。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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