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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J陈志康母亲被杀案 被告當庭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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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014 01: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档案照

DJ陈志康母亲被杀案,法官认为控方无法证明被告的杀人动机,今日宣判被告林康伟表面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死者黎金莲(63岁,家庭主妇)去年12月1日晚上9时45分,在吉隆坡泗维花园乌当哥打斯路住家的庭院惨被杀害。警方在接获投报后,迅速在案发4个小时后,于双溪威扣捕30岁的华裔男子林康伟。经过连日调查后,警方于去年12月15日援引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提控嫌犯。

虽然被告林康伟于去年12月15日,已被带上吉隆坡推事庭控以谋杀罪名,但案件多度因文件未备妥,以及主控官缺席等影响,而无法顺利开庭审理,直至逾1年后的第10度过堂,控方才终于备妥文件,让案件得以继续审讯。

针对案件多度被展延,死者黎金莲的儿子陈志康(电台DJ)曾召开记者会,抨击控方不负责任的行为,已导致其母亲迟迟蒙冤未雪,家属对此感到痛心疾首。

_______________

真不理解。。。酱难证明杀人动机咩? 本帖最后由 ramleeburger 于 20-10-2014 01:21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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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014 01: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马来西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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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014 01: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被告的父亲是不是Datuk/TanS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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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014 01: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尊重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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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014 01: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件多度因文件未备妥,以及主控官缺席等影响


再次证明大马的法律会因为人为因素而拥有不同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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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014 01: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马来西亚的司法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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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014 01: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马来西亚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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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014 01: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证据没有咩?有了都还控不到?还需要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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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014 02: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在马来西亚,就算你承认在你屋子里面的毒品是你的,
只要你请到好的律师,都可以无罪释放,
就算你当街杀人,只要你请到好的律师,都可以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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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014 02: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件事情曝光后,
很多人的眼睛转移到他是Gay
而不是案件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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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014 02: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读完新闻后想到TVB戏的对白,入罪两大条件:证物+动机,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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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014 03: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gay的错~~~马来西亚bol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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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014 03: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时不是有CCTV 拍到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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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人气 +5 收起 理由
erickuok + 5 这句话加上你profile picture感觉很配搭,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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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014 03: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到了要供证,却不愿意说出他们的同志关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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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014 04: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cycad 发表于 20-10-2014 01:18 PM
被告的父亲是不是Datuk/TanSri?

应该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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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014 04:58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春风化雨. 发表于 20-10-2014 03:12 PM
当时不是有CCTV 拍到杀人??

声音像我,面孔像我,但不是我 lol 大马的司法只看权和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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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014 05: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死基佬,玩屁股玩到老母被杀。
死基佬,玩屁股玩到杀人老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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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014 06: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在马来西亚,承认杀人,还带警方去找到尸体,都可以判无罪的,这单屎忽鬼杀人案算得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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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014 06: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杀人没有动机是无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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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014 06: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杀人没有动机是无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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